关于2016年度新农合报销重要提示
各位参合人员:
大家好!2016年新农合的报销政策较2015年报销稍有表动,部分内容修正如下:
(一)参合人员就诊需持身份证和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医疗证》就医,在区域内90%的医院可刷身份证即时结算。儿童没有身份证的,在就医时可直接出示《医疗证》就医,否则将影响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“随诊随报和出院即报”。
(二)住院前急诊一律按照普通门急诊标准予以报销。
(三)门诊留观(有床位费)的前3天费用,按照普通门急诊标准予以报销,留观第4天以后的门诊费用按照普通住院标准报销,其中,涉及17类重大疾病的,按照重大疾病住院标准予以报销。
(四)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特殊病门诊费用中,包含其他疾病用药,在报销特病门诊时,不属于特病用药的,将按照全自费的标准予以扣减。因此,请就诊缴费时,将特病门诊费用与普通门诊费用分方缴费,以便属于特病的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,属于普通门诊的费用按照普通门诊报销。
特此通知。请大家相互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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