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的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,结合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实际情况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禁烟要求:
1、全体人员严禁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。
2、禁止吸烟区域不可出现烟具、烟缸等与吸烟有关物品。
3、禁止吸烟区域不得出现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。
4、积极支持控制吸烟工作,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,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;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,可向其上级领导投诉举报。
二、禁止吸烟区域 :
所有公共区域包括:办公区、会议室、前台接待区、多功能厅、食堂、走廊内、楼道处、卫生间等。
三、执行范围:
1、本通知对公司各科室人员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有效。
2、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通知在本单位落实的第一责任人。
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
2015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