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传《北京市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(试行)》
为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、康复的合法权益,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,有效防止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发生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北京市发布《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《办法》规定将免费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治疗用基本药品,该《办法》所称“严重精神障碍”是指精神分裂症、分裂情感性障碍、偏执性精神病、双相(情感)障碍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精神障碍。在此通知大家:具有北京市户籍,并经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,需要接受门诊基本药品免费服务的,请到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档案,领取门诊免费治疗手册。之后,患者可持免费治疗手册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。六圈村卫生所已将宣传报贴于事务宣传栏中,如有需要,请来卫生所详细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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