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之星家庭评选活动
富锦嘉园和华英园小区各业主、住户:
你们好!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,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,垃圾分类管理站组织开展以“人人参与垃圾分类,争创环境友好家庭”为主题的“家庭分类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富锦嘉园(1区1-8号楼、4区1-8号楼)和华英园小区各业主、住户(以家庭为单位)
二、评选奖励
颁发荣誉证书、奖品、分类垃圾袋,并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。
三、评选名额
10户
四、申报条件
“家庭分类之星”荣誉称号获得者必须在参评时期内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品德高尚,环保文明品德好
1、遵纪守法,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、讲礼貌,勤俭节约;
2、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志愿队社会实践、社会公益活动,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,助人为乐,爱护公物。
(二)垃圾分类带头好
1、拥有环保低碳观念,树立垃圾扔前先分类,节约资源不浪费的新观念,摒除乱扔垃圾、铺张浪费等旧习俗、旧观念;
2、做到带头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,能够主动配合和支持垃圾分类相关工作;
3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,并用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,积极与小朋友参与“小手拉大手”活动,提升家庭成员的环保观念,积极参与垃圾分类。
(三)家庭分类设施好
1、家庭拥有垃圾分类的相关设施设备,例如垃圾分类管理站为居民配发的分类垃圾桶,或是自行粘贴的分类标示容器等。
(四)分类知识掌握好
1、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,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,按照标准进行分类,积极参与垃圾分类,共建和谐幸福小区。
2、熟悉《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》各垃圾的类别,严格执行“能卖拿去卖,干湿要分开,有害单独放”的原则,家庭垃圾分类正确率达80%以上。
3.家庭人均生活垃圾日排放量低于0.8公斤/日,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生活日用品、塑料购物袋。
五、申报时间
富锦嘉园和华英园小区“家庭分类之星”参选家庭可自荐或由他人推荐,即日起到垃圾分类管理站领取《“人人参与垃圾分类,争创环境友好家庭”家庭分类之星登记表》,于2013年12月30日前交至垃圾分类管理站。
六、评选程序
1.评选时间:2013年12月5日-2012年12月30日,评选结束将对上报家庭进行入户检查,核实上交信息的真实性。
2.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1月10日前公布,并对获奖家庭予以通报表彰。
欢迎广大的居民朋友们踊跃参与!
联系电话:63710710
六圈富锦嘉园垃圾分类管理站 二○一三年十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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